转发: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2-03-23 00:00:00 作者: 阅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2日?4月4日放假,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其中3月31日补周一的课,4月1日补周二的课。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上一篇:关于本周四(3月22日)下午全院集中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资格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