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2日?4月4日放假,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其中3月31日补周一的课,4月1日补周二的课。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