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2)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请张贴此件)
一、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本科(含)以上学历(党校除外)。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者外,报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前提。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均应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需要测试普通话的同志请与人文学院王妤彬联系,电话:83842005、15970667009。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可以免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及以上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我省高等学校在职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于2012年4月15日至5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我校申请人员请在2012年4月30日以前务必申请报名,并且按照要求填报材料。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应选勾“天美传媒 ”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
4、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1、江西省2012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30日至5月30日。我校具体确认时间还未确定,申请人员请务必于2012年5月2日至4日将个人申报材料送交校人事处师资科预审。
2、预审地点:校人事处师资科。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1份(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 副教授、教授(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填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1份(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可以免予此项)。
(2)在职专任教师证明材料1份(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担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教师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合同等);
(3)申请人属人事代理的,提供在职教师的相关证明(学校委托地方人事部门管理进行人事代理的人事代理证明,学校交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2012年3月-5月)申请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证明材料(校财务处出具);
(4)申请人一学年(2011年9月至2012年7月)教学任务(课表)证明材料(本人到教务处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任教学科一般为思想品德,其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或负责辅导员工作的职能部门)提供;
(5)申请人填报有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书等表格。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表格均应粘贴与报名上传相同的照片。
(三)体检、面试试讲
1、体检:请申请人员从即日起到师资科领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并于2012年3月31日(周日)集中到江西省人民医院体检。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参加体检的,4月15日以前务必体检完。
2、面试试讲由申请者所在部门组织。面试试讲结果填写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博士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免)。
 
三、特别说明
1、请申请人如实填报网络报名信息,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对提交假学历证书的申请者,按照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取消认定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如有特殊事项,将在OA中补充通知。
人  事  处
2012年3月1日

附件: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注意事项附件:2012年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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