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教研人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主持承担了大量的企业和有关部门委托的横向课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政策规划、管理咨询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横向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经2011年第三次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并经2011年第九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特作如下规定:
1、各教研单位要进一步鼓励教研人员积极承担各类横向课题,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拓展服务路径,建立有稳定联系的合作服务单位(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较大规模企业),争取更多的横向课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智力支持和决策服务。
2、严格遵循立项程序办理课题立项手续。横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横向课题立项登记表,并要提供课题委托合同书或协议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名)。必须在立项登记表上如实填写委托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3、进一步规范横向课题的结题要求,必须要完整填写结题登记表,提交委托单位的结题证明或验收报告以及符合要求的最终研究成果。
4、课题经费必须是委托单位的经费,横向课题经费的确认以到账经费为依据,原则上要求横向课题经费一次性到账。
5、严禁在横向课题立项、结项等环节弄虚作假,坚决杜绝用自己个人的经费冒充横向课题经费,骗取科研管理部门对横向课题的认定。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天美传媒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6、对研究质量高、委托单位反映好、应用价值广和社会影响大的横向课题,可以通过组织召开结题报告会或专题宣传栏等形式加以宣传推介。
7、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加强 横向课题 管理 通知
抄送: 校领导
天美传媒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