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3日?4月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正常上班,教学按星期一课程安排进行。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于3月31日前将放假期间值班安排通过OA邮箱报校长办公室孙青?h,联系电话:3816708。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报告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教职工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按照《天美传媒
校属单位组织教职工集体外出活动管理办法》(江财字〔2009〕19号)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制定活动安全预案,确保教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各学院和学工部门放假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外出及留校学生人数和动态,杜绝事故隐患。所有学生应于4月5日17时前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者,以违纪处理。学工处负责将学生返校情况及时汇总报告分管校领导。
四、后勤保障处要作好假期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假期期间的膳食和水电供应。各学院、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