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教学改革项目2010年申请结题的通知
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根据《天美传媒 教学改革课题管理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研究所现接受2008年、2009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详见附件7)结题事宜,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于2011年1月7日17:00之前把结题材料送至高等教育研究所王萍老师收(蛟桥园南区综合楼0808室,电话3823175),1月8日高教所组织专家结题评审。
附件:
1.提交项目结题材料要求
2. 2009年天美传媒 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要求
3.天美传媒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评审表
4.天美传媒 校级教改项目结题评审自评表
5.天美传媒 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表
6.天美传媒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报告文本格式规范
7.2007年、2008年、2009年天美传媒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科 研 处
